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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方便人民群众办 事,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 作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5〕160号),我市对各部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依法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9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0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二、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处理决定做好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不得将应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转嫁给申请人承担。

  三、今后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目录参照 《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5号)管理。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简政放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9项)

  2.市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事项服务目录(50项)

  2016年9月9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作者:       时间: (2016-10-13)       来源:

  

 
相关附件:P020161011534339466360.doc

相关附件:P0201610115343396299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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